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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饭店时,天色已经泛起一层薄透的灰蓝色。
任廷坐在床边,动作轻柔地拧开医药箱。
房间内很安静,只有棉花棒摩擦瓶口的细微声响。
沫渝半躺在被窝边缘,睡裙堆叠在腰际,露出那双在深夜街头被磨得红肿的膝盖。
原本白皙细嫩的皮肤因为长时间在粗糙柏油路上爬行摩擦,此刻呈现出一种发烫、充血的暗红色,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。
任廷沾了淡盐水棉片,轻轻按在红肿的膝盖上。
“嘶——”
沫渝身体猛地缩了一下,五指下意识地抓紧了床单。
冰凉的液体与发烫红肿的皮肤接触,那种火辣辣的刺痛感像无数根细小的针,细密地扎进敏锐的神经。
她细长的睫毛剧烈颤动着,眼眶里迅速聚起一层湿润的水光。
“疼就叫出来。”
任廷低声说,手上的动作却比刚才更慢、更仔细。
沫渝没有叫,只是死死盯着任廷专注、甚至带着一丝疼惜的侧脸,任由那阵灼烧的刺痛,一点一点被他掌心的温度盖过。
清理完毕,任廷正要收起医药箱。沫渝突然伸出微凉的手,拉住了他的手腕。
“主人。”
她的声音带着沙哑,却甜得让人心颤。她躺回柔软的被窝里,指尖轻轻滑过脖子上那圈已经渗进汗水、带着淡淡体温与皮革气味的项圈。
“接下来的旅程……除了洗澡,不准帮我拿掉。”
她仰着脸,皮革项圈下的红肿痕迹在晨光中清晰可见,那是一个绝对的所有权标记。
“我想一直戴着它。睡觉的时候戴着、吃饭的时候戴着、走路的时候也戴着。”
她弯起嘴角,露出一抹甜蜜的笑。
“我想一直当主人的小狗,直到……。”
任廷的喉结滚动了一下,俯身在她额头落下一吻。
沫渝把他的手掌拉过来贴在自己的脸颊上,眼睫轻轻颤动,嘴角噙着一抹笑意,沉沉睡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