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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下午,我再次被叫到了公安局。
李警官告诉我,案件的审理出现了一些「有趣」的转折。
在铁证如山面前,赵强那点可怜的江湖道义瞬间土崩瓦解。
当得知盗窃和故意毁坏财物加起来可能要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时,这个满臂纹身的混混直接吓尿了裤子。
在审讯室里,他毫不犹豫地把林晓月卖了个干干净净。
「警察叔叔,我冤枉啊!都是那个臭婊子指使我的!」
透过单向玻璃,我看到赵强痛哭流涕,鼻涕一把泪一把。
「是她说室友有钱,让我假装去寝室借宿,好找机会下手。」
「那八千块钱也是她拿的,电脑也是她让我砸的,她说这样宋南星就没证据了。」
「我就是个跑腿的,手机虽然是我在用,但那是她硬塞给我的啊!」
而在隔壁的审讯室里,林晓月同样在疯狂地推卸责任。
她披头散发,原本精致的妆容哭成了大花脸。
「不是我!是阿强逼我的!」
「他说他欠了网贷,如果不帮他弄到钱,他就要打死我。」
「我真的是被逼无奈才拿了宋南星的钱,我才是受害者啊!」
看着这对曾经如胶似漆、狼狈为奸的男女,此刻像疯狗一样互相攀咬,我觉得无比讽刺。
「这种戏码,我们见得多了。」
李警官递给我一杯水,摇了摇头。
「不过没用,监控拍得清清楚楚,两人的共同犯罪事实成立。」
就在这时,走廊里传来一阵尖锐的吵闹声。
「你们凭什么抓我儿子!我儿子是冤枉的!」
一个满头烫着卷发、穿金戴银的中年妇女冲进了大厅。
这是赵强的母亲。
她一眼就看到了被女警押着去上厕所的林晓月。
赵母像一头发疯的母狮子一样扑了上去,一把揪住林晓月的头发。
「你这个扫把星!小狐狸精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