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胖了很多,头发乱糟糟的,穿着一件起球的毛衣。
她没看见我。
车开过去了。
我回头看了一眼,她正在大口喝酒。
那个曾经穿白裙子、比我这个新娘还显眼的女人,现在坐在马路牙子上,一个人喝闷酒。
我没有感慨,没有心疼。
只是觉得——
人,真的会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。
第二天,我去上班。
前台小姑娘递给我一封信。
“林总,有人送来的。”
拆开,是周念的笔迹。
“林溪:我回来了。想见你一面,有些话想当面跟你说。我知道你不愿意见我,但求你给我一个小时。就在你家楼下的咖啡厅,我等你。不见不散。”
我把信折起来,扔进碎纸机。
晚上下班,我绕了远路,没有经过那家咖啡厅。
回到家,“十一”在门口等我。
我抱起它,蹭了蹭它的脸。
“你饿了吗?”
“喵。”
“我也饿了。我们吃外卖吧。”
手机响了。
陌生号码。
我接起来。
“林溪。”
是周念的声音。
“我在你家楼下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“你上来吧。”
门铃响了。
我打开门。
周念站在门口,手里提着一袋水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