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晚上,程静怡还是走了。
临出门前,她回头看着我,眼泪一颗颗往下掉:“陆崇安,你就一点都不爱我了吗?”
我没有回答。
门关上后,屋里静得只剩呼吸声。
第二天,律师给我打电话,说对方想调解。
“她愿意归还部分转账,也愿意当面协商,你这边怎么说?”
“按程序走。”我说。
律师顿了顿:“确定不调解?”
“确定。”
不是钱的问题。
有些裂痕,不是把钱退回来就能补上的。
挂断电话后,我继续整理行李。
出国时间就在三天后。
两年里,我几乎把所有机会都推掉了。因为总想着,一旦我去了别的地方,就更难去找程静怡。
现在想想,真可笑。
我为她停在原地,她却嫌我难缠。
下午,程静怡又给我发消息。
“崇安,我在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江边。”
下面附着一张照片。
她手里拎着一袋糖炒栗子,站在风里,眼睛红红的。
“你以前最喜欢这个了。”
我看着那张照片,想起大学那年冬天。
她怕冷,还非要拉我去江边散步。我跑了很远给她买热乎乎的糖炒栗子,她一边吃一边笑,说陆崇安,你以后要一直对我这么好。
那时候我说,好。
一辈子都好。
可原来先毁约的人,从来不是我。
我关掉聊天框,没有回复。
晚上十点,门铃又响了。
这次不是程静怡,是快递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