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乐乐。”他伸出小手,放在她脸上,冰凉胖乎乎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擦去她的泪水,那双漆黑如宝石般好看瞳孔此时也写满了忧伤,“乐乐,你不要哭。你哭的时候,我也会难过。”
“小鸡,我看到泱未然了,我看到了。然而,他却不记得我了,甚至,他还很厌恶地说我是很烦的人。他真的又一次丢下我了。”她咬着唇,无声地哭了起来,泪水犹如洪水般破闸而出。
她可以在别人面前伪装,可以装得很开心,可以装得很坚强,可是,在小鸡面前——她是那样的坦诚。
她就是真正的路乐乐,没有一丝掩盖和虚伪。
他捧着她的脸,凑过去,没有说话,而是专注地看着她,那样的深切。
“他就站在我面前,甚至握着我的手,然后将我推开。我在他眼里,只是一个陌生人了。”她断断续续地说道,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,而是我站在你面前,你却不知道我爱你。”
泰戈尔的诗,从未如此深地体会过。
“是啊。”他将头埋在她颈窝处,小声说道: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,而是我站在你面前,你却不知道我爱你。”
“我该怎么办?”她犹如抱着救命稻草一样将他抱在怀里,低声喃喃自问。
“乐乐,你忘记了。你来这里的目的——你想要一个合理的理由,而这个理由你得到了不是吗?”他的声音很软,听起来轻轻柔柔,带着婴儿的奶声奶气,然而语气却又有常人所没有的严肃和认真,甚至,一语道破她不肯参悟的地方,“既然泱未然将你忘记了,那你就跟我走吧。”
“去哪里?”她苦笑道。
她已经无处可去了……
“而且,这样走了,我也会不甘。”
“你又有何种不甘?”他眼底漾起一丝愤怒,声音猛地变冷。
“我来这里一遭,遇到了他,恨过他,厌恶过,到最后爱上了他。可是,他泱未然,却并不知道我的名字。你就算骂我贪恋也好,私心也好,但是我一定要亲口告诉他,我叫路乐乐。我想让他知道,有一个女子叫路乐乐。”
“你这么做,是何必呢?”他叹息了一口气。
“我不在乎天长地久,即便是萍水相逢,我们都毕竟曾经喜欢过,即使他已经不记得。我路乐乐,爱了就爱了。要做一个了断,我亦能承受。”
他不再说话,就算她不去做一个了断,他自然也无法容忍泱未然对她做的一切,必然也要做一个了断。
他向来欣赏泱未然,在当今世上,能像泱未然城府之深,而且深谋远虑绝顶聪慧的人,已无二人。甚至就连他都难以猜到泱未然每走一步之后,下一步会怎么走。
更何况,泱未然又是难得遇到的对手。高处不胜寒,对手比知音更难求,所以,他从未想过在跨越沧澜江之前杀掉泱未然——然而此时,他无法容忍他如此对待路乐乐。
更无法容忍,路乐乐竟然如此爱他。
淅沥沥的雨毫无停歇的意思,朱红色的马车辗转离开,从路乐乐身边经过,就如同雨一样,毫无停下来的意思。
她已经换了一副容颜,说不上光彩照人,然而站在雨中,一把油纸伞,却让她看起来清丽脱俗,那一抹雨中的红,犹如盛开的蔷薇,永不凋零。
隔着帘子,他淡淡地望过去,依旧看不清她的脸庞,但当目光落在她怀里的小人儿身上时,他握着拐杖的手轻轻一颤,收回了目光,闭上眼睛疲惫地靠在马车里。
身边的白衣女子身体笔直地坐在旁边,面带笑容,然而双眼却是无神地盯着前方,死亡腐朽的气息在马车里溢开。
期限,终究是要到了吗?事情真的按照他的意愿发展下去,而接下来的路,就要靠她自己走下去了。
手摸索着将三只黄色的锦囊拿出来,低头瞧去,却如何也看不清上面绣着的几个字。
越是接近死亡,想要看到的东西就越是模糊,纤长的手指只能轻柔地摸着锦囊上的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,唇角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。
“王爷,小小姐一直跟在身后。”羽见焦急的声音传来,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“那就让她跟吧。”他的声音异常虚弱,亦非常冷淡。
“可是,她已经在这里等了两日了。”